蒋含琴女士:
您好!就您咨询的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相关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按照《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价办法》及医保经办机构改革职责相关规定,定点医药机构资格审批由医疗保障部门监督,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实施,今年,由于机构改革,暂时未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工作,如确定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评估开展时间,会在海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您随时关注官方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haixi.gov.cn/)通知,以便做好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报工作。
如此回复未能解决您的问题,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海西州医疗保障局:0977-8221224;
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0977-8900525。
海西州社会保险服务局
2019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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