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城市分批次) |
设定依据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联系电话 |
0977--8223814 |
申请条件 |
各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对用地提出申请 |
办理材料 |
1、市(县、行委)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2、市(县、行委)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一书三方案”; 4、建设拟征收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5、县(市)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安置途径可行性的说明; 6、拟征地补偿协议; 7、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9、附耕地开垦缴费凭证。 |
办理部门 |
海西州国土资源局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8点30分至12点,下午14点30分至18点 |
办理时限 |
在受理建设用地报件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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