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交易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交易市场长久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结合本州实际,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海西州特色农牧业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23年7月24日前提出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3年7月25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海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科。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苏昌明
联系电话:0977-8225777
传 真:0977-822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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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西州特色农牧业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海西州特色农牧业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