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德令哈烈士陵园的管理保护水平,明确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关于对烈士纪念建筑物实行分级管理保护的通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德令哈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划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设施名称
德令哈烈士陵园
二、设施地址
位于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2号
三、保护级别
州级烈士纪念设施
四、保护范围
以烈士陵园四周围墙为界,保护面积为12115.23平方米(18.17亩)。
五、保护管理责任主体
海西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保护要求
德令哈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如非法侵占德令哈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在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以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德令哈烈士陵园保护范围红线图
2025年7月2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