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海西州人民政府2023年 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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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州委第32次常委会议、州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西州人民政府 2023年4月4日 海西州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 一、年内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5项) (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镇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修改)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蒙古族藏族语文工作条例(修改) 责任单位:州民族语文工作中心 (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农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新立) 责任单位:州农牧局 (四)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移风易俗促进条例(新立) 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五)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木里矿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立) 责任单位:州司法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州自然资源局 州木里煤田生态环境保护局 二、拟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重点调研项目(3项) (一)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修改) 责任单位: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改) 责任单位: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三)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新立)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的政府规章项目(1项)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城市公厕管理办法(新立)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拟提请州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点调研项目(1项)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和收费服务管理办法(新立) 责任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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