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第一季度海西州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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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大柴旦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为规范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青海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要求,州政府办公室近期向各地区、各部门征集了2026年海西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9项,并征求州司法局意见后编制了《2026年第一季度海西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相关承办单位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在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一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2.在后续工作中,确需结合实际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的,承办单位要深入研究论证、充分阐明理据,提出具体意见报州政府办公室审定。 3.请相关承办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按要求提请州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附件:2026年第一季度海西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海西州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附件 2026年第一季度海西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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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公网安备 632800020001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