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西州“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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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海西州加强联勤联动和宣传教育,加大巡查执法力度,有力打击整治非法捕捞和销售非法渔获物等各类违法行为,“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州县两级分别成立“渔政亮剑2023”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海西州“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做到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健全机制,提升禁捕实效。年内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2次、 部门联席会议3次,研究部署长江流域沱沱河水域禁捕、黄河重要支流大通河和青海湖重要支流布哈河禁捕工作。把长江黄河水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纳入重点保障范畴,加强禁捕工作经费保障。建立完善禁捕网格化管理体系,不断发挥生态公益管护员、巡护员作用。在重点水域安装8处视频智能预警处置系统,有力赋能渔政执法监管效能,极大提升执法效率。拓展载体,加强宣传教育。在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长江黄河水域禁捕和青海湖封湖育鱼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及禁捕“七进”活动,大力宣传《渔业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解读国家实施禁捕相关政策措施,积极营造“不敢捕、不想捕、不能捕”的良好社会氛围。联动协作,促进执法检查。在沱沱河、布哈河流域和乌兰县小水桥、茶卡镇等地区集贸市场、水产店、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部位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销售、食用野生鱼类行为,确保渔业生态健康发展。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40人次、车辆205台次,检查渔具店、水产品销售经营店(市场)445家次;查处非法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案件3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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