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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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2280013C9E285E | ||
| 标 题 | 个人债务原因克扣工资,入职四个月未签署劳动合同 | ||
| 姓 名 | 贡*** | ||
| 手 机 | 156****1559 | ||
| 身份证号 | 5401**********7597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2月28日 | ||
| 信件内容 | 本人于2025年8月24日入职,青海乐青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硫化碱车间煅烧操作工一职,于2025年10份工资,10份工资公司以个人债务原因克扣我两月的工资,入职到现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诉求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补偿金15000。 诉求二:要求用人单位 具体诉求三,支付拖欠与克扣两月的工资。 诉求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迫离职补偿金25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核心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禁止克扣工资的总原则。你的个人债务问题与公司无关,不能构成克扣你合法劳动报酬的正当理由。 公司这一做法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和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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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经大柴旦行委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核实查,现回复如下:反映人投诉的欠薪问题属实,经大柴旦行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协调处理,青海乐青科技有限公司已将上述全部欠薪支付完毕。 | ||
| 回复单位 | 州政府办公室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 ||